第326章 对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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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雷蒙的老窝,唐小莫,枝子,枝子衣帽间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“你没事吧?”枝子有些担心有些关心的问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“一会克莱顿给你找来一套军服装备,你晚上6:30必须穿好等在你房间里,哪里也不要去,听懂了吗?”
  
          唐小莫并不搭理枝子的关心和担心,冷冰冰的命令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枝子吓得不敢再多言,只是站在那惊恐的看着他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“按我说的做就好了,6:00的时候做好饭,我回来吃!你自己先吃完,一定要吃饱,能吃多少吃多少。”唐小莫说完就下楼出去了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此时的黑兰斯基地并没有表面上那样平静和太平。暗流涌动,人心浮动。谁也不是傻子,都知道够杂种多尔蒙的事情远远没有过去,因为越是毒枭的老巢对于叛徒就越痛恨,手段也越极端。穆尼拉吧绝对不是等闲之辈,从来都是个狠角色,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允许他自己的基生这样的事情。他一定会来一次极其残忍极其血腥的大清洗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而大清洗首当其冲的就是嫌疑最大的混蛋雷蒙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而甚至已经有人在偷偷揣测混蛋雷蒙会遭到怎样残忍到发质的刑罚,很多人都悄悄的认为会是活剥!因为穆尼拉吧从小对活剥人皮就有着异常浓厚的兴趣,现在他的客厅里到处都是叛徒的人皮制品,他乐此不疲!
  
          活剥即揭人皮,可以是局部、也可以是全部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在古印度,活剥又称“小火去细毛”,即用火把灼烧皮肤,把身体烤熟到三分。这时,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。然后“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,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……他的肌肉完全呈现,血管清晰外露,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,光线照在他的胸前,肌肉纤维熠熠生辉”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,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。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,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,直接就作“艺术处理”。或切成极细的带子,或切成圆片、碎片、长方片……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作为刑罚,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,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追寻的对象。19世纪末,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。还有纳粹,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,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、灯罩、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而穆尼拉吧剥人皮的手艺就是从印度学来的,学的异常精通,每每他都要亲自动手!所以黑兰斯基地已经有好几年没出过叛徒了。所以了解事实的克莱顿才会随时都在自己身上放一枚威力巨大,最容易引爆的炸弹。他可不想被活剥,就是死也要拉着这些狗杂种一起!
  
          狠毒变态的穆尼拉吧当然不是只有这一种刑罚,他还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法子,动物刑罚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,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,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,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,在公元前7世纪、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。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。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“执行官”,至于中国人,偏好“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”的准则,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、蛇堆、蚂蚁堆中,籍此验证强弱、大小、轻重、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、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,是鄙视“恃弥凌弱”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。罗马曾一度盛行“勒索死”,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。但在溺死之前,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,一只公鸡,一只狗,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,再将袋口缝紧。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,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。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,这是法典所允许的。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:狮、虎、豹、熊,偶尔也有狼、狗之类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,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,一般说来,虎较受欢迎,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。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,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,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,拖泥带水,咀嚼得十分仔细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,还有一种间接方法,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,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,马尾拖便属此类。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。至于中东或非洲,多用单峰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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